CBAM碳关税申报服务
CBAM碳关税申报服务
CBAM是指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也被称为碳边境税或碳关税(carbon border tax),是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所征收的税费。要求进口商向所在国主管部门申报进口产品的碳排放量,并购买相应的碳排放凭证(CBAM证书)支付碳关税。
CBAM实施后,欧盟将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征收税费。也就是说,通过CBAM对同量的碳排放在欧盟领域内外的价格差异进行调整,使欧盟内外的同量碳排放所需支付的价格基本持平。
CBAM如何征收
CBAM将首先涵盖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和氢气的进口。从2023年10月份开始,企业必须开始报告其进口商品的排放量,包括为海外工厂供电的发电厂排放的间接排放量。与此同时,欧盟正在逐步取消根据排放交易体系向欧洲制造商提供的免费配额,立法还批准了2026年至2034年完全淘汰免费配额的时间表。在此期间,进口商只需为欧洲制造商没有免费获得的那部分排放买单。
从2026年开始,欧盟CBAM将间接地对进口产品清单所关联的温室气体附加碳价格,碳价格将与EU-ETS排放配额的每周平均拍卖价格挂钩。CBAM将通过证书对进口产品进行收费,一张证书相当于一公吨二氧化碳排放量,进口CBAM所涵盖产品的公司需要通过成员国政府购买证书,进口商每年需要交付与其进口所涵盖产品关联碳排放量相符的证书数量。CBAM证书目前不能交易牟利,但可以将一定数量未使用的证书卖给成员国政府。已参与EUETS的国家可被豁免,如果生产商能证明自己在本国生产中已经支付相应的碳价格,可扣除相应的证书数额。
CBAM费用清缴由欧盟设立统一的执行机构负责。计算方式:CBAM税费=CBAM税率×碳排放量=(EUETS碳价-出口国碳价)×(产品碳排放量-欧盟同类产品企业获得的免费排放额度)。其中,EUETS碳价为上一周现货拍卖平均结算价,碳排放量包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全氟化物三种排放。
CBAM两大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是过渡期
CBAM 的过渡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进口商只需要报告进口产品的数量,以及其相应的碳排放量,并不需要购买相应的进口许可。
第二阶段是过渡期后
从2026年1月1日完全生效后,进口商将需要每年申报前一年进口到欧盟的货物数量及其所含的温室气体,并交出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在2026-2034年期间,欧盟排放交易制度下的免费配额的逐步淘汰将与CBAM的逐步采用同步进行,最终在2034年免费配额将全部取消。
目前正处于CBAM政策的过渡期。2023年第四季度出口产品的碳含量报告提交截止期——2024年1月31日
CBAM申报的时间
在过渡期,CBAM申报人(欧盟进口商)应在每季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CBAM报告。
① 初次报告应于2024年1月31日前缴交,报告内容为2023年第4季(2023年10至12月)进口欧盟的CBAM纳管产品资料。
② 第二次CBAM报告提交的时间点是4月30日前。
③ 第三次CBAM报告提交的时间点是7月31日前,以此类推CBAM报告缴交时间。